如果说2019年是电子签章政策落地开始发展的一年,那2020年就是电子签章实现飞跃的一年。2020年1月至今,电子签章应用依靠其特有安全、便捷的签署优势,在对抗疫情的工作中发挥了重大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国家级重要机关已9次在发文中提及“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合同”,可见国家各部委、各级地方政府对推进电子签章数字化的重视程度。
电2020年电子签章政策总结
子签章政策
1、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电子诉讼”被重点提及。 2、2020年1月,北京市正式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不动产也可以在网上预约并领取电子证照了。 3、2020年2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工作的通知》,提出:电子印章不仅仅适用于政务办理,还可以经扩展升级后应用在企业自身经营中,包括电子合同、电子签约等场景。 4、2020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关于电子专利证书和专利电子申请通知书电子印章相关事项的公告(第349号)》,指出:用户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对带有电子印章的电子专利证书、通知书及决定电子文件进行校验。 5、2020年2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对高校毕业生优化服务、扩大在线办理事项,鼓励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 6、202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在线诉讼有关规则。强调规范在线身份认证、网上立案、规范在线庭审、规范在线裁判、加大电子送达适用力度,明确电子送达的适用条件、送达方式和生效标准、加强在线诉讼服务等要求。 7、2020年2月,医政医管局发布《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着重提到规范“互联网+药学服务”,并强调:电子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必须采取电子签名或信息系统留痕的方式,确保信息可追溯。 8、2020年2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一级巡视员叶燕斐在答记者问时说:金融监管部门要改进工作,对电子单证、电子影像、电子签章、电子数据的合规性、合法性要充分的认同。 9、2020年2月,广东省发布《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要求全面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拓展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在网上办事中的应用。 10、2020年2月,《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中明确了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020年3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鼓励网上面试、网上签约。 12、2020年3月,国内首个安全电子签章技术国家标准——GB/T 38540-2020《信息安全技术 安全电子签章密码技术规范》正式发布,填补了我国在电子签章网络安全国家标准方面的空白。 13、2020年3月,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文件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4、2020年3月,《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再次提出: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020年3月,陕西省人社厅发布劳动关系政策问答,其中明确表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 16、2020年3月,中共司法部党组发文表示,要深入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2020年底前要全部具备应用电子公证书等能力。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将帮助公证业务流程完全电子化。 17、2020年3月,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鼓励使用房屋交易电子合同。 18、2020年3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政务服务效能管理暂行办法》,鼓励使用电子材料开展审批服务。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文件、窗口服务单位提供的扫描件或全省证照库提供的电子证照等来源可溯可信的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证照原件应视为同等效力。 19、2020年4月,北京市人社局发布消息:将在本市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逐步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在不同场景的应用,搭建全市统一的电子劳动合同管理平台。 20、2020年4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通知,明确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再次确认了电子合同的书面形式属性,并对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成立地点、交付时间作出认定。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已与纸质合同别无二致。 22、2020年5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在“打造更加规范高效的一流政务环境”中,第4条提到:加快企业电子身份应用——提高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度。 23、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首次对电子合同的签订时间、内容和地点等制定标准。 24、2020年5月,陕西所有经营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全面上线车险电子保单。车险电子保单是保险公司向投保人签发的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在的证明机动车保险合同关系的电子证明文件,电子保单与传统纸质保险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5、2020年6月,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共同发布《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在不动产登记、申报纳税和抵押放贷等服务中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等,符合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2020年6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2021年1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2020年6月,截至5月底,陕西省70多家企业通过税务备案电子化系统办理电子备案付汇,金额达4亿美元,占全省等值5万美元以上服务贸易付汇比重的45%左右。 28、2020年7月,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联合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陕西省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优化支付环境,开展电子支付服务试点,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依法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协议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便利服务。 29、2020年7月,发展改革委、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医保局等1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鼓励发展便捷化线上办公。打造‘随时随地’的在线办公环境,在部分行业领域形成对线下模式的常态化补充。 30、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加快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提升企业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