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网络空间的安全问题愈发凸显,无论是政府、企业的正常运转,还是个人的日常生活,受之影响均在加剧。今年两会期间,数据治理、个人信息安全、智能网联汽车安全、网络暴力等受到代表委员们的广泛关注,他们从各自的角度积极建言献策。
周汉民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相关法律,为守卫个人信息提供了法治保障,但在实践应用中,仍需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优化细节,让法律真正落地生根。建议建立政府使用个人信息数据公开制度。出台“政府使用个人信息数据公开目录”,尤其在有关个人信息类型、数据要素市场以及使用方式等公开环节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将公众对数据类型的需求强度纳入评判是否应使用个人信息乃至是否可进行交易流通的参考指标。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流通的监管工作,在鼓励市场主体参照政府标准公开域数据采集、加工、流通等全生命周期各环节标准的同时,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市场需求指导各行业推行数据要素管理规范贯标工作,推动完善数据价值评估、数据质量、数据治理等标准体系。
邵志清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
邵志清就加快建设国家数字信任平台提出建议:结合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对数字信任基础设施进行顶层规划,将数字信任的构建纳入数字政府治理的范畴,制定我国数字信任体系的远景、目标、领域、指导原则、责任模型和关键能力等,制定数字信任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中国可率先在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协定的关键点上进行制度创新,建立数据特区,开展数字身份跨境互操作、数据跨境流通监管等公共服务平台的研发和应用工作;关注数字身份互操作挑战,以人为中心构建有序治理的数字身份体系,强化数据安全合规监管能力,加速数据共享流通信任体系建设。
张云泉
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研究员
县市网络安全治理是数字化改革中的关键任务。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四方面。一是县域网络安全主管部门缺乏工作抓手;二是基层单位网络安全保障能力不足;三是县域网络安全技术服务力量不足;四是企业对网络安全服务需求大、成本敏感,阻碍了企业“智转数改”发展步伐。建议建立县域网络安全的“监测、预警、响应、处置”闭环网络安全治理技术体系。积极推进和鼓励共享网络安全服务。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网络安全领域的应用。
王灿龙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研究员
互联网“真人不露相”的发声方式和无时空限制的特点,使一些网络语言暴力肆无忌惮,给受害人造成的心理压力和精神折磨甚于肉体伤害。对于网络暴力致人死亡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检察机关应依法介入,根据具体情况,可提起公益诉讼或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对于司法机关从严追诉网络诽谤、侮辱等用语言侵害他人名誉、荣誉等行为,非常赞同。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涉网行为同样需要谨言慎行,同时,网络企业、网络平台也要加强监管。
李东生
全国人大代表、TCL创始人、董事长
当前在法律层面对于网络暴力缺乏精确定义,以及明确的可操作性司法解释,尤其缺乏反网络暴力的专项法律条款作为指引,这导致在实际诉讼过程中,法官裁判规则无法统一,自由裁量权较大。建议:一是尽快出台《反网络暴力法》,从法律层面明确界定网络暴力的定义和范畴,以具体化的法律条文指导司法实践;二是构建网暴技术识别模型,持续强化监督发现保护机制,建立快速举报通道,从源头上加强对网暴当事人的保护,同时降低取证难度;三是建立网络暴力黑名单机制与监察执法体系,将涉及网暴行为的个人或机构列入黑名单,对其采取更长处罚期的限流、禁言、关闭账号等处理措施。
齐向东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奇安信集团董事长
网络安全是数字时代的底板工程,能为国家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网络安全行业要保驾护航。建议以“零事故”为目标筑牢我国的网络安全防线。在数据安全保护方面,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坚定决心,加快推进网络安全合规落地;网络安全厂商坚定恒心,提升数据安全保障技术创新水平;政企机构坚定信心,建立纵深防御的内生安全系统。另外,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需要更加明确网络安全红线;网络安全从“有法可依”走向“有法必依”还需要“抓典型”,让安全合规成为企业经营发展的必选项。
周鸿祎
全国政协委员、360集团创始人
今年,周鸿祎的三份提案可以用一句话总结:上山下海扶助小微。“上山”是上科技高山,建议建立大型科技企业+重点科研机构的产研协同创新模式,支持设立多个国家级人工智能大模型的长期开源项目,打造开源众包的开放创新生态。“下海”是下产业数字化蓝海,建议把城市数字安全服务中心建设作为扩内需、稳增长的重点内容,列入省、市、县及产业园区的发展规划中,组织城市数字安全服务中心优秀案例评选,推动城市数字安全建设模式的持续优化和完善。“助小微”的含义是通过SaaS服务助力数字化“共同富裕”,建议把数字化SaaS服务作为重点产业方向进行培育,推进中小微企业数字化的“共同富裕”,做到数字化一个都不能少。
肖新光
全国政协委员、安天集团创始人
《网络安全法》的颁布施行,确立了网络安全责任法理依据。为达成工作要求,落实执行效果,建议主管部门围绕落实《网络安全法》进一步细化网络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完善层次化风险与责任分析体系。二是压实“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的工作要求,提升责任制覆盖度。三是将网络安全问责机制、奖励机制、帮扶赋能机制有机结合。
雷 军
全国人大代表、小米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CEO
智能网联汽车作为车轮上的数据中心,其承载的行驶轨迹、生物特征等敏感个人信息及地理信息、车外影像等,既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要素资产,也给个人隐私、国家公共利益与安全带来了挑战。建议加快制定汽车全生命周期的数据安全标准,指导产业发展;建立汽车数据安全认证、评价机制;构建汽车数据共享机制及平台,促进汽车数据共享使用。
胡成中
全国人大代表、德力西集团董事局主席
广大群众对健康码的忧虑主要涉及赋码规则的不透明以及健康码的数据安全问题。建议在应急管理制度中增补健康码相关内容,明确其启用、停用的条件和权限,明确赋码规则,全国各级各类健康码数据均应限时梳理并彻底删除。
朱华荣
全国人大代表、长安汽车董事长
数据是驱动汽车实现个性化、智能化服务的生产资料,也是创造产业新价值的资源,智能网联汽车数据仍需进一步规范收集和共享。建议建立、健全汽车数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汽车数据采集统一方案、数据统一标准;完善高精度地图数据策略与管理机制;培育3-5家国资为主的国家级地图公司;建立汽车数据质量国家过检平台。
何小鹏
全国人大代表、小鹏汽车董事长
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加速发展和落地应用,与之相配合的体系化保障与支撑不完善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包括安全机制保障、基础设施保障和法律法规保障等方面,尚需完善。建议推动加快智能网联汽车和自动驾驶相关立法工作;探索建立自动驾驶技术及自动驾驶汽车保险产品体系;推动加快城市高精度地图审核流程。
张 敏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维护基层网络安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建议从完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健全网络数据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体系等方面多方合作发力。当前,数字化已在社会基层治理中实现诸多应用。建议进一步提升基于数据的治理效能,建设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同时,深化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感知决策中枢,提升公共卫生、疾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城市安全、自然灾害、快递物流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基层多层级运行态势感知和智能分析,支撑城市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关口前移、精细管理和综合决策。
彭 静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
如今,一些网络谣言屡禁不止,不断发酵,严重误导公众判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整治网络谣言不仅是网络生态治理的重点,亦是维护网民权益的需要。彭静认为条件成熟时可出台专门的《防范和惩治网络传播虚假信息条例》,以提升打击网络谣言的权威性和力度。建议进一步完善法律规定、压实平台责任;加强网信办与网站平台间的协同联动;健全网络谣言的激励与惩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