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已经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基础性资源、重要生产力和关键生产要素,正在引发新型社会经济形态的变革,带动“数据生产力”快速发展。3月7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组建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将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研究拟订数字中国建设方案、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国家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等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组织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等职责划入国家数据局。从以上方案可以看出,拟组建的国家数据局的主要任务有三大类:一是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二是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三是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
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
2022年6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会议时指出:“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全文公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系统性布局了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历史性绘制了数据要素发展的长远蓝图。然而,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数据要素新特征十分复杂,对传统产权、流通等制度规范提出新的挑战,成为制约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关键,在全球范围内尚无成熟的解决方案。组建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加强统筹推进,强化任务落实,创新政策支持,稳步构建以“数据二十条”为纲领的“1﹢N”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数据产权界定、数据市场体系建设等制度和政策,更好构建完善我国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体系化制度支撑。
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
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重点是推动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跳出所有权思维定式,聚焦数据在采集、收集、加工使用、交易、应用全过程中各参与方的权利,通过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强化数据加工使用权,放活数据产品经营权,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为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提供制度保障。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关键是推动公共数据确权授权,加大公共数据开放合作共享和开发利用,发挥公共数据在数据要素开发利用中的基础性、引领性、示范性作用。
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
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是新时代一项宏大的数字化基础工程,首先,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其次,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数字经济发展速度快、辐射范围广、影响程度深,正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深刻变革,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再次,数字社会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同社会转型深度融合的产物,也是推动精细化社会治理的手段和方法创新。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对于优化社会服务供给、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目前,以数据、算法、算力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参与社会生产生活,数据生产力得到显著发展。数据生产力的新发展,客观上要求数字化生产关系的新进步。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是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的基础与保障。因此,与时俱进地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进一步调整与数字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是新时代我国改革开放事业持续向纵深推进的标志性、全局性、战略性举措。组建国家数据局将改变我国数据管理和治理“九龙治水”现象,国家将一体化统筹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和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意义极为重大和深远。